过去,报废机动车一直按照废旧钢铁的价格回收,导致小轿车在很多地方的回收价格仅为每辆200—300元。有业内人士透露,以往每年约有30%的报废汽车流向出价较高的非正规回收渠道,其中多为没有环保措施的报废拆解企业。这些企业售卖拆解后的零件,不仅埋下安全隐患,扰乱了市场秩序,在拆解过程中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